等待柳暗花明,给予“中性”评级。预计2012年信托资产规模增幅45%,低于2011年58%,全年净利润同比增速约18%-22%,我们认为虽然业绩增速出现拐点,但基本在市场预期之内,也已经反映在目前估值中。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和经营现金流、筹资现金流均已现改善,房地产行业债务风险亦随着下降,我们预计市场担忧的房地产信托兑现风险将得到大幅缓解,将可能出现估值修复的投资机会。同时,我们认为随着信托公司逐渐适应监管政策,充分利用制度优势和自身功能优势,增大扭转业绩增速下滑趋势的概率,从而使市场终将认识到信托制度的独特优越性。在此之前,我们暂时给予行业“中性”评级。
规模与报酬双轮驱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一方面使得国民财富迅速积累,居民对投资理财的需求迅速增加;另一方面,由信贷驱动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也促成我国实体经济对资金的巨额需求,从而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成长为名副其实的四大金融支柱行业之一。截至2012年3季度,信托资产从2005年的1502亿增长到63201亿,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77%,同时行业净资产收益率近些年来也稳定在12-15%之间。
制度红利遭削弱、监管约束强化。虽然面临监管约束强化和基础设施制度缺失的困难,从目前形势看,影响未来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在于政策驱动下金融同业竞争态势的变化。近年来我国信托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除了经济增长带来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信托业独特的制度红利。但2012年以来以增强“市场化”为目的的金融改革步伐明显加速,以券商、基金及保险为代表的金融同业机构,被监管层赋予以类似信托公司经营方式开展同质化资产管理业务的权利,信托业制度红利遭到严重削弱,更多资产管理机构从更广、更深层面介入资产管理市场,意味着未来信托业将面临金融同业更为激烈的竞争。
信托业具备独特竞争力。目前虽然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借监管“新政”获得了从事类信托关系业务的机会,但由于监管规章并无法突破法律层面上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安排,使得银行、证券、基金和保险等机构的类信托业务并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信托业务。信托业固有的信托关系、金融功能、业务链完整、创新能力强等独特制度优势仍有继续发挥的广阔空间,并将使信托公司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竞争优势。
未来发展空间大、潜力多。与信托业较为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信托深度和信托密度依然偏低。截至2012年3季度,我国信托业的信托资产占GDP比例仅为17.88%。我国经济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基建投资将带来巨额的资金需求,以及银行脱媒仍将持续,将为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在此过程中,借助制度优势、功能优势和多元化的投资方式,我国信托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