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给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那么,设立个人信托有什么好处呢?
个人信托对于财富管理来说,不但增加了投资理财的渠道,而且还有其他一些好处。
首先,保存财产,积累财富。个人信托是经由信托合同将财产转移的信托机构,由专业的人员依合同内容做有计划的投资管理,可使财产充分发挥其累积效果,不致因财产过早分散或流失,而丧失创造财富的机会。
同时,根据信托法,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再者,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破产财团的范围。另外,信托财产的债权,不得主张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抵消。
其次,照顾遗族,造福子孙。个人信托取代死后继承,可避免遗产继承的纷争,还可照顾到更多代的子孙。
然后,指定受益人,规划遗产。个人信托取代生前赠与,可避免子女挥霍财产、分配不公造成的子女纷争、子女依赖心理、子女如无管理能力造成家产缩水贬值。而以信托受益权取代继承权,更可贯彻被继承人的意旨。
最后,财产规划,节税功能。个人信托可根据每人的信托财产及信托理财目的提供包含投资、保险、节税、退休计划、财富管理等全方位的信托规划,满足个人及其家庭不同阶段的需求,为委托人妥善规划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