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发布声明,禁止任何机构设立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平台,称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是股转公司成立以来首度对场外新三板的股权撮合平台发出警告。
股转系统在声明中称,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含发布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信息)只能在股转系统进行,其他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该类交易行为,已开展类似行为的机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新三板研究负责人诸经理表示,有机构在外部建立了很多新三板发行平台,最终引来了股转系统的声明。
声明指出,近期,有个别市场机构推出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意向买卖信息的发布平台,任何人只要在平台上注册就能够发布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信息。
不过,北京某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并没有指出意向交易信息也必须在股转系统进行。他认为,股转公司把公开转让的范畴进行了扩大解释,而作为监管者,由证监会下达对资本市场监督的文件更合适。
记者了解到,一家位于西安的交易撮合平台,投资者只需要验证手机号码就可以发布自己的卖出意向,包括代码、卖出价格和卖出数量,还可以选择是转让给在平台上登记的机构还是公众投资者。目前,该平台上有1000多家机构投资者,大多是基金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包括天星资本、九泰基金、招商财富等。平台上在册新三板合格投资者则达到2万多名。
该平台一位人士向记者介绍,“投资者将转让信息发给我们,由我们汇总整理后,并根据投资者要求,可以只发给机构投资者,或者发给市场上全部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买方如果感兴趣,我们将介绍双方直接洽谈后在场内成交。”
在该平台上撮合的既有协议转让股票也有做市转让股票,都进行明码标价,意向报价通常接近但略低于场内成交价格。停牌股票也可以在平台上撮合。该平台还声称,场外市场可以解决新三板市场中流动性不足和交易信息不对称问题。
不过,诸经理认为,上述这些平台难以切实改善当前新三板流动性匮乏的问题。
今年9月1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将股转系统纳入了场内市场,并对场外证券的业务范畴进行了明确,通过备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场外证券业务提供了统一的管理框架。
不少场外新三板股票撮合平台仅仅以微信公众号为界面向投资者发布信息和提供报价服务,处在公众和管理者的视野之外。不过,前述新三板股票撮合平台人士认为,股转公司的声明不会对平台业务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