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澳信托之华澳▪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兑付危机
产品基本要素:
华澳信托本次发生兑付危机的产品全称为华澳▪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方为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德塑料”),信托资金用于采购化工建材原材料和公司的日常经营周转。该项目自2011年11月28日开始推介,分别于2011年12月8日、12月22日和2012年1月18日募集1亿、2亿和3.45亿元并宣告成立。为了保障信托计划的安全,大连东鹏将其所持有的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5亿股的股权、实德物流及天实兴业将其所持有的100%实德塑料的股权都质押给华澳信托;大连合泰及大连长和将其所拥有的三处位于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的土地的使用权抵押给华澳信托。而且华澳信托分别与实德集团、实德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徐明及实德集团总裁陈春国签署《保证合同》,并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由上述三方分别承诺为实德塑料履行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危机事件还原:
2012年6月一纸诉状将大连实德又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是自2012年3月大连实德在其实际控制人徐明失踪之后,又一次集中出现在媒体的舆论中。徐明的失踪,使长盈11号中“大连实德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的这一风控措施成了一纸空文。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徐明的莫名失踪使华澳信托极其担心项目的运行安全,遂将大连实德集团起诉至法院,并计划于2012年6月12日开庭审理,而6月11日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华澳信托与大连实德集团达成庭前和解,调解书由原被告双方签收生效,此后该项目正常运行至结束。
优选财富点评:
此次危机事件并不是项目本身运行的问题,之所以闹得满城风雨,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徐明这个名字。信托合同在“风险揭示和风险的承担”条款里都会提到信托财产有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等,但几乎没有提到“政治风险”的,而在我们这个极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中,一旦遇到诸如莫名失踪的情况时,为及时保障信托财产安全和保障投资者利益,诉诸法律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最好的途径。华澳信托在此次事件中充分履行了受托人的责任,第一时间将大连实德诉至法院,不仅扩大了该项目的知名度,而且通过庭前和解,签署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有效地控制了融资方的资产,使后期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进一步变小。所以,与其说这是一次危机兑付事件,倒不如说这更像一场危机前的实战演习,充分检验了信托公司在复杂多变的经济政治因素中,保全信托财产的能力。而在这一场演习中,华澳信托的表现无疑是很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