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22日公告,日前组织对21家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专业评价。经专家审慎评价,21家公司均通过本次专业评价,分别是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600837)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600369)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002673)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