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99号文”)。该文以罕见的力度强调了信托公司在风险中应负的责任,要求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信托公司股东必须给与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同时,文件明确叫停了信托非标理财资金池业务,并要求已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尽快清理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整改方案。
地产信托问题样本:管窥正荣集团60亿融资链
4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从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处获悉,银监会近期下发了有关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防控的文件。多位信托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文件中的“入市产品事前上报、激励性薪酬延付”等要求无论从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对信托公司以及信托从业人员影响巨大。
据优选财富不完全统计,上周(3月31日-4月6日)共成立64款集合信托产品,成立数量环比减少47款,降幅达到57.66%。上周参与成立产品发行的机构有26家,相比前一周,减少了15家。
2014年3月,62家机构共成立375只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有产品发行的机构较前一月持平。纳入统计的273只产品总规模为314.03亿元,平均每只产品规模为1.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