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早在国外历史悠久,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美国石油大亨洛克菲勒家族。从1934年开始,该家族为后人设立了一系列家族信托,资产由专业机构管理,不受继承人直接控制,信托基金按照规定,定期向家庭成员支付生活金。在严格的家族信托计划的传承下,直到今天,洛克菲勒家族依然书写着自己的财富传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成功人士开始接触和尝试设立家族信托,为何家族信托越来越流行?
袁毓认为,家族信托的特点在于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财产一旦放进家族信托架构下,就不会因为委托人的身故、离异或破产,牵连信托财产,日后也不用缴纳遗产税,从而降低继承成本。
另外,家族信托具有的灵活性和私密性,也是许多人非常看重的。
家族信托在设立时,可以灵活地接受现金、股权、不动产等。运作时,委托人可以灵活地指定投资项目,或者由机构全权委托投资;收益分配时,可以根据委托人意愿,灵活约定收益分配条件,制定和调整受益人名单,避免后代因生活奢靡或不善理财而败光家产。
除此之外,由于家族信托存续至少几十年,因此,选择可靠专业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十分重要。目前市场上银行系的信托公司寥寥可数,以交行为例,不管在交银国际信托公司成立境内家族信托,还是在香港交银信托公司成立离岸家族信托,都先由专业团队,包括律师、会计税务专家在内,共同为客户考虑多种安排和架构,再成立家族信托计划,最后由信托公司长期实施,当然委托人也可在信托存续期追加补充协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