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十五家信托公司档案
信托公司本是金融产业高度发展的产物,中国在民国10年(1921年)始有信托业的出现,但这是一次不健康不规范的行动,一下子成立了10余家,大多数不具备经营信托业务的条件,而是以参与交易所股票投机为主要业务。是年冬爆发“信交风潮”,100多家交易所纷纷倒闭,风潮过后只剩6家,10多家信托公司风潮过后继续营业的只有通易信托公司和中央信托公司(后改名中一信托公司)2家。
国民政府成立后,批准设立总公司于上海的信托公司,先后有:国安信托公司(1928年)、和昆信托公司(1930年)、上海信托公司(1930年)、恒顺信托公司(1930年)、通汇信托公司(1931年)、东南信托公司(1931年)、上海市兴业信托社(1933年)、中级信用信托公司(1933年)、同康信托公司(1934年)、中央信托局(1935年)、生大信托公司(1936年)等,分公司设在上海的则有中国信托公司(1929年)。
全面抗战发生后,有的停业,有的内迁,但在租界成为“孤岛”时期和汪伪统治时期对金融机构的设立放松管理,新设信托公司竟达30余家之多。抗战胜利后,这些信托公司以未经国民政府财政部批准而停业清理,只有和祥(1940年)、阜丰(1941年)2家在战后得以继续营业。战前设立的除和昆、恒顺两家停业外其余12家均先后复业,其中中央信托局此时归属“国家行局”行列,不再列入一般信托公司。这13家信托公司在通货膨胀日益剧烈的情况下,正规的信托业务均甚有限。民国37年8月法币崩溃改发金圆券时,照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兼营银行业务,有8家信托公司改组成为商业银行。上海解放后,上海、同康、生大3家停业清理,到1952年12月参加上海私营金融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仅有中一信托公司和中国信托公司两家。
1.中一信托公司
中一信托公司原名中央信托公司,创办于民国10年(1921年)10月,为绍帮田祁原、田时霖、宋汉章、王晓籁、胡熙生、谢伯殳、裴云卿、孙铁卿、陈一斋、陈青峰、张颜山、胡莼芗、周星堂、吴成和、李济生、戚少斋、严成德、袁近初等诸氏发起,资本初定为1200万元,先收1/4。董事会成立,选举田时霖为董事长,延聘严成德为总经理,营业分信托、银行、储蓄、保险四部。
民国12年经股东会议决,资本改为实收300万元。民国13年购上海北京路基地,自建5层楼大厦为总公司营业所,并添设房产经租处,保管箱及仓库等业务。民国14年田时霖去世,改选田祈原为董事长;民国17年添设分公司于汉口;民国18年添设第二号经纪人于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而于信托部附设证券股;民国19年添设办事处于上海虹口;民国22年购汉口湖北街基地,自建六层楼大厦为分公司营业所;民国23年添设办事处于上海西门。
民国24年以证券业务委托日繁,将证券股扩展,专设一部。同年添设办事处于上海西区。是年国营中央信托局成立,奉财政部令,并经股东会议决于次年1月1日起改称中一信托公司,以资辨别。民国26年董事长田祈原因年老告退,改选李济生为董事长。
敌伪时期民国33年10月增资为中储券900万元,改称中一信托银行。胜利后民国35年4月1日复业,仍用中一信托公司原名,7月增资为法币6000万元,改选王晓籁为董事长,并按当时法令,撤销保险业务。
2.上海市兴业信托社
上海市兴业信托社系上海市政府办设,为市立营业机关,资本150万元,如数收足,由市政府咨请财政、实业两部备案,期限暂定为40年,于民国22年(1933年)10月开幕,其内设机构及营业种类如次:
市轮渡办理市区轮渡事业,民国25年载客14315771人,运货716867件,有长渡一线,对江渡五线(其中塘董线除载客货外,尚可装运汽车渡江),并有高桥公共汽车,(自高桥码头至海滨浴场)其车辆往来与渡轮班次互相衔接。此外还有各种副业,如水上饭店,海滨浴场等,以应社会需要。
信托部承受信托存款,有价证券之抵押买卖,财产之管理处分,各种公司债之募集,及其他信托业务。
地产部承办市内房地产之抵押买卖,房地产租务之经理,建筑物之建造设计绘图监工,及其他地产信托业务。
保险部承办水险、火险、损害险、及其他保险业务。
上海市健康保障会会址在慕尔鸣路65号,民国25年10月间开幕。入会会员缴纳会费,得享受健康之保障。
浦东自来水厂厂址在浦东游龙路,建筑工程均用现代最新设计,水质清洁,取价亦甚低廉,用户日益增多,又以厂在江滨,更可供给巨型海轮用水。
民国25年度,市渡轮方面,客运较民国24年增加2326099人,货运较民国24年增加241520件。地产方面,添办不动产信托业务。如方单、道契的换证和清文、划分、合并、移转、抵押、注册等手续。其他各部亦均较上年进展。
董事会主席为徐新六,常务董事为吴蕴斋、徐桴,董事为李馥荪、秦润卿、郭顺、冯炳南、沈怡、徐佩璜,监察人为俞鸿钧、林康侯、吴子祥,总经理为徐桴。总社设在上海天津路66号,全社员工总数达420人。
抗战期间,该社停业。抗战胜利后,市政府派许宝骅为总经理,筹备复业,并聘钱新之为主席董事,徐寄庇、杜镛、刘鸿生、秦祖泽、朱文熊为董事,派财政局长浦拯东、地政局长陈石泉、工务局长赵祖康、公用局长赵曾珏、代理市银行总经理许宝骅为当然董事,聘奚玉书为监察人,派市府秘书长沈士华,前市银行总经理周炜方为当然监察人。复业后,附属事业均由公用局代办经营,该社内部组织只设信托、地产、代办三部,经营信托保险及市内建设暨市政府委办各业务。民国35年8月,许宝骅因病辞职,市府派市银行总经理道贤模兼任该社总经理,复将代办部裁并,添营证券仓库等业务。资本调整为法币150万元,主席董事赵棣华,道贤模为常务董事兼总经理,营业地址迁至南京东路哈同大楼四楼,员工总数减至60人。民国36年11月30日通货膨胀相当剧烈时,存款总额为45.11亿元。1949年5月停业。
3.中央信托局
中央信托局奉国民政府令准中央银行设立,拨足资本国币1000万元,于民国24年10月1日成立,开始营业。经营业务如下:
储蓄甲、公务员储蓄,乙、军人储蓄,丙、有彩储蓄。
采办办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与国营事业或公共团体委托购买事项。
信托甲、企业信托,乙、存款信托,丙、基金信托,盯投资信托,戊、证券买卖,己、特约信托。
保险甲、人寿保险,乙、物产保险。
保管代理文件契据证券物料之保管及代收证券本息。
理事长为孔祥熙,常务理事为张公权、叶琢堂,理事为宋子良、徐堪,监事为陈行、李铭、陈光甫,局长叶琢堂,总局所在地上海,分局28处,代理处18处。
战时该局总局迁至重庆,战后迁回上海,由张嘉H任理事会主席,吴任沧为局长。
4.四行信托部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银行为联合营业服务社会起见,于四行储蓄会外,添设四行信托部,办理各项信托业务,以应社会需求。经拟订章程,于民国25年8月3日呈奉财政部批准备案,总分支部均于民国26年1月5日开业。
执行委员为吴达诠、周作民、胡笔江、许汉卿,监察委员为卢涧泉、吴蕴斋、黄浴沂、叶扶霄,总部主任为吴达诠。总部所在地上海,分部所在地上海四川路、天津、汉口,支部所在地上海静安寺路、北四川路、霞飞路、南京、天津宫北大街和北平。
民国37年8月与四行储蓄会一起合并改组成为联合商业储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