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些年来的发展,中小企业信托正在逐步走向成熟,给信托业和中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希望。不过这个中小企业信托在发展模式上和常规的信托还是存在一定区别,因此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企业信托要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制度保障必不可少。
中小企业信托走向成熟
可以说,中小企业信托业务现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式,但是就中小企业信托融资模式而言,由于中小企业所能承受的融资成本有限,中小企业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偏低,“产品收益率与信托公司自有客户预期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类业务的拓展。
而且实践中,由于信托业务受到信托法律条例的限制不可以通过公共媒体对外营销宣传,所以有很多面临融资难问题的中小企业并不了解信托公司所开展的此类创新业务,开拓相关机构如担保公司和银行的渠道并建立合作关系相对困难。
相关鼓励政策和配套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信托业“一法两规”等相关规定,对信托支持中小企业有一定的限制,如规定委托人份额限制、100万元以下自然人财产/收入审查,不利于向中小客户营销;信托公司内短期化运营目标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利于信托公司对中小企业的中长期支持。
在中小企业信托业务中,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作用明显,从长远看,基金化、规模化、特色化和专业化是该业务的发展方向。据了解,北京信托正积极争取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债权融资基金的合作机构,并已提出相关合作方案,通过结构化的设计,由北京市财政资金扶持引导的资金作为一般级,通过政府信用的引入及担保机制的设计,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