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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指宜信公司售有毒产品

 发布日期: 2012-09-18  来源:优选财富  点击次数:1648次

导 语:这项有限合伙基金理财产品由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推出,基金类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调查结果显示:宜信公司所推出的该项理财产品存在大量涉嫌欺诈投资人的问题,绝非其广告中所称的低风险高回报。
    银行、券商、基金、信托……年复一年,他们号称将令你的财富滚雪球般越积越多、跑赢CPI和通胀;日复一日,你信仰、信赖、信任他们,可他们究竟是倾倒众生的财神爷,还是你仓中豢养的硕鼠?

    马克思曾说,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被绞死的危险。

    巨型蛋糕在前,谁不想分一杯羹?拥趸者众,就难免泥沙俱下。理财行业也跳不脱市场定律,不合法产品、甚至有毒产品都在利益的驱使下,在销售人员舌灿莲花的演说下悄无声息地塞进了投资者手中。

    作为旁观者的媒体,我们不忍、不愿、不能见此状。去芜存菁,我们责无旁贷。如果把理财产品比作金银花,我们要做的,就是剔除混杂于花丛中的断肠草,还投资者一丛无毒、安全的金银花。

    近日,记者在网上看到一则理财产品的信息:基金名为天津达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理财风险评估:低;税前预期收益率——乐观情况为379%,中性情况为270%,悲观情况为195%。对如此“风险又低、回报率又高”的理财产品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调查中发现,这项有限合伙基金理财产品由宜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推出,基金类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调查结果显示:宜信公司所推出的该项理财产品存在大量涉嫌欺诈投资人的问题,绝非其广告中所称的低风险高回报。

(一)七家参股公司四家存疑

    宜信公司给与的产品理财指南注明:“本投资指南中所示有限合伙企业已经通过工商部门注册,为合法的有限合伙企业……”。而经过记者调查,文件中所示的参与投资的七家企业中河北科投和国投高科两家公司在所属的工商局企业信息栏中并无该公司的注册信息。另一家号称是“北京杰思汉能”的全资子公司——河北润拓也并未在所属的工商局中查到关于它的信息。其后在采访其“母公司”北京杰思汉能时,虽确认了有该公司的存在,但不清楚该公司与杰思汉能的关系,并表示对该公司具体情况不了解。

宜信公司的产品文案中基金目的一栏中写着:投资于河北汉明达信息产业基金。配合下文宜信所绘的图表表明了这是由七家公司进行注资,投资给一个名叫“河北汉明达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企业,为其募集资金。除了上述的三家企业有资质问题外,另外一家“天津达通有限合伙”格外引人注目。这家公司“注资”2000万人民币,投资者真正投入的钱其实是投在这个公司里,投资者投的钱则由宜兴公司进行监督管理。调查核实后发现,这家公司在工商局注册信息中并没有任何的信息。

(二)合作方否认参与

    该产品在网上的广告中称:“本产业基金各出资人中,国家投资开发公司(注册资本金184亿)代表中央政府财政出资,河北科投代表河北省政府财政出资,石家庄发展投资(注册资本金80亿)为国企代表等机构共募集2.75亿作为本产业基金的第一期。该项目利用雄厚的国资背景及政府资源,加上民间资本的放大,通过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对其进行优化配置,共同为投资人创造投资价值。河北润拓作为北京杰思汉能的全资子公司,对母基金进行直接管理。”根据记者的调查信息,仅仅只有石家庄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真实存在没有资质问题的公司。为了核实它是否参与过这个基金的投资活动,记者联系了该公司。该公司基金负责人表示:他们没有参与过这项基金。并且询问中发现这家公司对这个基金非常的陌生。继续核实对广告中没有提及而实际被写入产品文案的其他资质合格的企业 “是否参与过‘天津达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这一基金理财产品”后发现,博盛投资表示对此产品并不了解。天津辉智公司只有工商注册信息并无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

(三)基金公司应由证监会批准

    据前文所述,宜信推出“天津达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这一产品的核心目的是替“河北汉明达信息产业基金”募集资金,对此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一基金公司并没有在工商局注册过,网上也没有相应的企业网站及更多的相关信息,只是在网上有几家网站刊登了一则该基金的成立新闻。

    根据新闻中所说的“据河北省科技厅的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批复同意设立“河北汉明达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河北国创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两只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基金。”这一信息进行调查,我国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并没有权限批文成立基金公司,而应该由国家证监会发文批准。

    (注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的第七条职责是: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四)批文系伪造

    在这条新闻的末尾还有一段极易误导读者的信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11年8月25日和9月15日分别以发改高技〔2011〕1884号和发改高技〔2011〕2015号文,批复同意了这两支基金的组建方案。”。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2011年度的批文中,并没有所谓的“发改高技〔2011〕1884号”和“发改高技〔2011〕2015号”两个文件。同样在证监会2011年度的批文中,依然没有找到与这两支基金的相关信息。

    文中另外提及的“国家对每支基金参股5000万元”,文中没有给出可靠的证据显示国家的某部委在何时确实对此公司的成立出资。

(五)虚拟的投资链条

    非但“天津达通有限合伙”这一公司并不存在,连这次募集的资金所流向的基金项目都是不存在。也就是说,宜信公司推出的这个产品,让投资者投钱给一个并不存在的公司,再由这个并不存在的公司继续投资给另一个并不存在的基金项目。为了诓骗投资者还编造出其他四家并不存在的公司和两家存在但不知情的公司来提高所谓的可信度。而且一个基金成立后的主要任务就是找投资方进行投资,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而是依靠投资中的收益运作产生。

(六)代理并管理

    在这项有限合伙基金的产品文案中,全文无一处提及这一产品的批号。在致电宜信公司后,客服明确表示,该产品目前确实没有批号,因为投资年限短所以并不需要。

    另外在宜信理财讲座中对有限合伙基金产品阐述时,宜信公司提到:“我们(宜信公司和投资者)是一家人,我们(宜信公司)承担着一个管理的职责,你们是出资的职责,捆绑在一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宜信公司还承担着管理基金的资格。”;“(宜信)挑风险低回报高(的产品),因为我们也投钱,(和投资者)利益一致。”;“因为是无限责任,宜信亏完了本金还会继续亏下去,有可能会倾家荡产,这就是普通管理人的结果。而且宜信还有连带责任,(基金)进一步亏损由宜信承担。”

    会场上,宜信公司如此信誓旦旦的向投资者宣称他们的理财产品风险低回报高,有宜信公司给投资者垫底,不用担心风险。事实上,在天津达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上,宜信公司并有投入任何资金,只是作为一个代理商并承担着管理的职责。整个基金的运作上,宜信并不需要承担风险,而承担风险的只是普通的投资者。

(七)缺乏盈利模式

    在产品文案中有两个管理者,一个是宜信公司,而另一个是河北润拓,宜信的管理身份已经大有问题,而河北润拓则是一个虽然存在公司,但在管理者的介绍中,通篇介绍的是并不承认是其“母公司”的北京杰思汉能。

    在盈利方式上,宜信公司也避而不谈。宜信公司表示他们选择的投资项目都是合法的、有超高回报并且风险极低的。纵观整个天津达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产品文案,都找不到这项基金在投资给河北汉明达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后,这家公司用募集来的钱究竟是用于什么样的投资活动、如何产生收益,也就是说缺乏盈利模式。

(八)不合理的理财指南

    在宜信的产品文案中,除了上文中提到的理财指南上关于企业资质的承诺外,其后的一句话是:“……并不代表我公司对所示产品的收益做任何保证,请投资者谨慎考虑,对产品的具体条款已正式合同为准。”

    不对所示产品的收益做任何保证,一句话把宜信公司在日后投资亏本上的责任撇得干干净净。一个没有盈利模式、号称同为投资者的已注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公司多不存在、管理方为非法企业、不应担任管理方的企业担任了管理方的理财产品又怎么会有收益?

(九)一次收完五年管理费

    在管理费的收取上,宜信公司再一次把投资者带到了“坑”里。产品文案上写着:基金管理费,投资期(第1-2年)1.5%/年;回收期(第3-5年)1%/年;延长期(第6-7年)不提取管理费。投资期管理费在基金成立期初一次性收取,回收期管理费在投资人即LP回收本金之后提取。这项产品的基金期限是5+2年,宜信公司一次性收取前5年的管理费,这就意味着五年的管理费一次性收取后,风险都是是投资者的。没有管理者资格的宜兴公司把本应逐年收取的管理费一次性收取,很好的规避了自己的风险。

(十)违法承诺收益

    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中规定:(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而在宜信写的产品文案和网上的广告,无一不承诺投资者:税前预期收益率——乐观情况为379%,中性情况为270%,悲观情况为195%。这一行为无疑是违法的。

(十一)含糊不清的IPO

    在投资项目退出形式上宜信的表述含糊不清。投资项目退出形式中的第一条IPO:企业公开上市,实现资本收益最大化。这一说法企业公开上市,这是一个预期情况还是一个承诺方式?宜信公司并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解释。

(十二)不打款就看不到合同

    其三、当与宜信的理财师沟通时表示想购买这款理财产品,提出看合同的时候。宜信的理财师坚持先打款后看合同,并未提及签署合同事宜。也就是将这款理财产品的最低投入额度50万人民币投入后,也未必能第一时间签署合同。

    宜信公司从虚拟出数个并不存在的公司组成一个链条再到布满陷阱的基金管理最后再到先打款后看合同的霸王条款,一步步的用意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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