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托风险的不断暴露,监管层也加快了应对的步伐。记者9月15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近日下发至各大信托公司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汇总至相关部门。据悉,拟下月正式出台的新办法将充分考虑基金运作的市场化原则。届时,信托版国家“坏账公司”—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公司”)也将随之落地。
有利于增强信托产品稳定性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信托业保障基金主要是借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操作手法,未来将充分考虑市场化原则。”某信托公司管理人士认为,该基金将按照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筹集、使用和管理。而新成立的信保公司,将折射信托版国家“坏账公司”的“影子”。
所谓信托业保障基金,是指为了防止单一信托公司倒闭造成行业风险而设立的制度,即业界一直期待的信托业稳定基金。举例来说,信托A公司出现流动性问题,首先会通过信托公司内部化解,如若不行,股东会按照“生前遗嘱”注资缓解难题,最后在信托公司无能为力时,信托保障基金就会接盘,进而进行重组。对整个行业来说,信托产品的稳定性增强。
征求意见稿显示,信托基金使用应当遵循化险救急、有偿使用原则,主要用于信托公司的机构重组和短期流动性救助。
信保公司将形成三层结构
对此,北方某信托公司管理人士直言,这将为未来建造信托界的“华融”做准备。而即将筹建的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从某种意义上说,比起一个普通的运营基金的载体,更像是一个未来专门处理信托业坏资产的信托版国家“坏账公司”。
当然,相比目前专门处理商业银行坏资产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正在筹建的信保公司前期在市场主体独立性方面可能还不能摆脱银监会,而前者是直属国务院的金融资产公司。上述信托管理人士认为,从目前来看,信保公司成立后,整个链条将形成三层结构,第一层为银监会及相应的信托业协会等监管指导机构;第二层结构为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公司;第三层结构则为信托基金本身。由公司来募集基金,由协会来发起基金,且管理公司。
“从法律上讲,银监会可以委托相关的部门托管任何一家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这是没有问题的。”持同样观点的某信托资深人士认为,从上述资金的用处上来看,既可用于信托单项产品的处置,也可用于出问题信托公司的处置。另外,从基金来源看,征求意见稿中“基金公司运用基金处置信托业风险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处置净收益”这部分明显体现“坏账公司”的雏形。
防范信托风险的探索
优选财富投研部表示,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未来应该是强制征收。以中信信托为例,其在银行间市场披露的财务报表显示,2014年6月底,中信信托的净资产为138.39亿元,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将耗去1.38亿元。
“对于征求意见稿,整体来说表示赞同。不过,基金来源部分,让融资方认购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感觉不能体现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精神。因为整个基金都是为信托公司服务,本应由信托公司出资,而让融资方认购,势必增加融资成本。”对此,上述信托公司高管直言,拉高融资方的成本,势必减少他们信托融资的积极性。
事实上,对防范信托风险的探索,信托行业一直在努力。2001年起,借鉴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经验,我国信托业制定了“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13年年底,全行业计提的信托赔偿准备金达到了9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