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一:第三方担保增信偷换概念
有限合伙基金最常见的风控措施是第三方担保增信,然而海沧事件却暴露出这种风控存在巨大猫腻。
海沧资本大肆忽悠投资者超募资金,直到老板姜涛卷款跑路后,北京投资者宋女士于去年购买了150万由海沧投资管理公司发行的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二期(下简称“依林二期”),就是“看中了有大担保公司做担保。”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对记者表示,海沧资本在宣称其项目安全性时玩了文字游戏——担保公司是对“借款人的还本付息”提供担保,而非对“投资者的本息安全”作担保。依林二期共计募集了6900万元,而事后投资者在担保合同发现,依林二期实际上只向融资方放款3500万元。只有这部分资金才在“担保范围”之内,其余3000万元的资金都暴露在风险当中。
海沧发行的其他多个基金均存在超募现象,资深信托人士刘擎指出,超募意味着管理方单方面改变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需要出新的解释或合同。
乱象二:资金托管成一纸空文
业内人士认为,海沧实际管理人姜涛得以卷款跑路,关键在于资金托管机制的缺失。
宋女士表示,其投资资金确实是打到指定银行托管账户上,却不明白这些资金为何能轻易被管理人转到私人账户。
记者从获得的托管协议上看到,该托管账户的委托人为“石家庄海灵投资咨询中心”,而约定收款方则为其关联企业“石家庄海品投资咨询中心”,两者均为海沧旗下的公司。邓刚对记者表示,一般而言,托管委托协议书的收款方应该是委托贷款方的贷款银行或者实际借款人,而这份委托的唯一收款方居然是基金公司的关联企业。
此外,根据这份托管协议,海灵若要转出托管资金,只需向银行“提交《委托付款通知书》”。邓刚指出,虽然法律无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托管方须向银行提供投资协议、付款说明、项目简介、合伙协议等约定证据材料,才可划拨资金对外投资。而海灵这份协议对于划拨资金的条件约定过于简单,也就是说,转出资金“只需甲方一个指令”。这使得托管协议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投资
提醒
重点查看资金用途和收益分配
目前有限合伙基金成立门槛非常低,并且只需通过工商部门登记,而无一金融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因此,这一市场成为非法集资、诈骗的重灾区。
民信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廖伟华表示,有限合伙基金超募很难控制,个人投资者很难知道整个项目的募集情况。此外,很多项目缺乏独立有效的第三方资金托管。他提醒,在投资有限合伙基金时,投资者最好要求出示担保协议的原件或扫描件,看清楚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及免责条款。此外,要查看托管协议,重点关注协议中关于划拨资金用途、收益分配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