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地方财政承诺、出函等违反463号文(《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的违规担保现象再次出现在部分政信类项目中,而此前,该类担保多现在基金子公司项目里。
显然,下发近一年的436号文并未有效遏制地方财政的举债冲动,而基金子公司等资管机构对政府平台类项目的闯入,更使信托公司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与此同时,基金子公司等资管机构在收益、风控、增信方面的灵活程度亦让信托公司措手不及。
其中,一些信托公司及第三方财富公司或出于解决产品销售问题,在产品说明及推介中加入了地方财政部门承诺还款等暗示兜底信息。而在463号文刚刚下发的年初,该类项目几乎在市场中绝迹。
此外,亦有信托公司在项目设计中采用“间接担保标的债权”等方式规避463号文管制,而该类操作或给政信类信托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
违规兜底再现?
去年12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463号文,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严格按照《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的担保协议。
但是在当下的基础建设类信托项目中,一度绝迹的财政兜底再次出现在了信托产品的推介资料中,其中“中原信托-安益-【134】期-资阳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安益134期”)就属其中之一。
根据记者获得的一份推介材料显示,安益134期发行规模为1.3亿元,信托期限19个月,收益率为9%-9.3%,而该信托资金用途为“向资阳土储发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资阳市南骏老厂片区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建设”。
而在该材料“风控措施”一栏中,赫然标注阳市财政局出具支持函,承诺优先安排财政资金支付该信托本金及其收益。而该措施显然与前述463号文相关规定相悖。
无独有偶,“中江国际信托-银象83号武冈交投应收款项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亦属此列。
根据记者获得的一份银象83号推介说明书显示,这只集合信托计划规模为1.5亿元,信托期限为24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9.5%之间。同时,该计划融资方为武冈市综合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而据记者了解,该平台公司尚不在银监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全口径融资统计表内。
在该笔信托的风险控制栏的第二、三项,出现了关于当地地方财政的承诺还款信息。材料显示,“武冈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明确信托计划投资的应收账款还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由其安排财政资金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债务;同时由武冈市人大常委会批复,将信托计划投资的应收账款还款资金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需要注意的是,银象83号并非是中江国际信托涉嫌违反463号文的唯一一只信托,其“银象60号投资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亦曾被媒体曝出存在地方财政承诺安排资金兜底的情况。
“隐身”债权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有信托人士认为,“银象83号”在投资“应收债权”的模式下,武冈区等财政局出具的还款承诺或并无问题。
“它(银象83号)投资的标的是城投对政府的应收账款,本来这笔债就应该由财政还。”北京某信托经理张峰(化名)表示,“而且财政是对这笔应收账款出的承诺,并不是对信托回款,这就绕开了463号文的限制。”
“这也算一种监管套利,财政不对信托出函,只对应收账款出函,但应收账款又是信托回款的来源,这既让财政兜了底,又让这笔信托名义上合了规。”张峰指出。
事实上,从中江国际官网的披露信息来看,该信托公司已开展多笔“投资应收债权类”信托,并向丹东、新郑、安吉、荣昌等地方政府项目输血。与此同时,亦有中融、大业等多家信托公司将地方平台项目“隐身”为应收账款类投资或财产权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和多数投资应收债权类信托类似,银象83号虽名为应收债权投资,但其资料显示,信托资金用途为“湖南隆回至武冈高等级公路的改扩建工程项目”,这意味着,该笔信托资金仍与地方平台开展的基础设施项目有关。
与此同时,银象63号所投向的“公路建设”项目或亦涉嫌违反463号文的其他规定。
“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463号文第四条指出。
此外,还有一些项目的财政担保信息仅或出现在了第三方财富公司的项目推介上,而不见于其正式版的材料之中。
以记者获得的两份不同版本的“方正东亚-湘潭两型社会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材料为例,其中一份来自于某三方财富机构的推介资料注明“湘潭市财政局出具文件,承诺如果企业到期无力偿还信托本息,市财政局承担补足义务”。但在该项目的官方版本中,相关财政承诺信息却消失全无。
“这没什么,有时候地方财政出了暗保,这没法写在正式合同里,但是可以当做风控点来让三方推介。”张峰指出,“而且一个信托有多个推介版本,也不排除后来信托公司又修改了推介书的可能。”
信托、平台双困境
事实上,前述信托公司在政信类项目的运作中的激进表现,或与其他类资管机构闯入平台融资类业务所带来的竞争不无关联。
“今年的信托项目不如往年好做了,券商、基金子公司都开始抢平台类项目,像基金专项的返点和收益都比信托高,而且监管也松。”东北某信托经理刘旭(化名)坦言,“如果信托不争取把这些项目拿下,那以后就越来越难做了。”
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市场竞争外,还有不同行业监管环境的差异。
“现在只要是发集合,一般不敢让财政做兜底的,如果一旦被查当地财政没事,倒霉的都是信托公司。”刘旭表示,“但之前也有地方财政在基金子公司的城投项目中出函的,后来也没事,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归银监会和央行管。”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联合发布463号文的四部委分别为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但是证监会却不在其列,而当下基金子公司以及证券公司所从事平台类融资项目亦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出463号文的时候正好赶上各种机构资管业务放开,那时监管层没有预见到券商、基金也能做许多融资类项目。”某接近地方银监人士分析称。“银监管信托,但拿基金子公司和地方政府没办法。”
而另一方面,对于政府融资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有地方融资平台人士认为,当下地方政府,特别是部分区县级政府的融资冲动仍然较大,一些违规现象亦属“不得已为之”。
“眼前这么多的项目要搞,还有许多旧债要还,持续融资也是没办法的事,可现在的项目如果财政不出函不做承诺,很难从机构拿到钱。”西南某百强县平台融资负责人坦言,“这之中也有变通的空间,比如我们当时就是间接来做承诺,先用另一家城投公司来担保,然后让财政做还款承诺。”
“比起兜底这种事,断掉现金流对地方的影响肯定更大。”该人士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