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扫一扫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号

yxcf99
理财专线: 010-53352928(工作日9:00-18:00)
首页 > 市场热点 > 详情

信托修法调研启动 登记制度和税收将成修法重点

 发布日期: 2013-07-16  来源:优选财富  点击次数:945次

导 语:爆发式增长所带来的内在风险和外在竞争压力成为推动业内修法的动力,一场跨越多省市、多部门联动的《信托法》修法调研试图让已实施12年的《信托法》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

    一场跨越多省市、多部门联动的《信托法》修法调研试图让已实施12年的《信托法》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  

    2013年6月26日~28日,中国信托业协会(下称协会)受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开展的《信托法》修改课题研究实地调研,在上海正式拉开序幕。随后,调研工作将陆续奔赴深圳、成都、南京、北京。

  此次调研小组由11人组成(以下称11人小组),他们分别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相关部门要员以及协会专家理事和信托公司代表。

  其实早在今年4月,协会就曾在北京召开了《信托法》立法后评估课题研究实地调研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对营业信托、信托登记制度、信托制度司法适用以及公益信托等议题定为随后调研的重点。”一位当时参会人士对记者透露。

  内忧外患

  现行的《信托法》于2001年10月1日实施,这也被认为是中国信托业的第一个拐点——经过长达三年的监管和整顿后,依托《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中国信托业逐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2007年,中国信托业的资产规模也不过9000多亿元。而也就在随后的6年时间里,信托行业的资产规模达到9.7万亿元,其资产扩张力度已赶超保险业。

  爆发式增长所带来的内在风险和外在竞争压力成为推动业内修法的动力。“10多年前制定的《信托法》缺乏应有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全国人大代表、安徽银监局局长陈琼曾撰文称,目前的《信托法》中有些条款已不能适应信托业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除部分细节性条款需要修订外,更重要的是还有三个至关重要的制度性问题亟需解决:信托登记、公益信托、信托业管理办法的完善。

  前两者集中在信托新业务开展遇到的壁垒,后者则是对“大资产管理”政出多门、宽严不一的担心。

  2012年以来,证监会、保监会针对资产管理市场密集出台一系列的新政,证券、基金、保险、期货甚至私募基金被赋予以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方式,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权限。

  短短一年,其他金融行业在资产管理业务上的突进,已然对信托公司形成冲击。

  银信合作面临被银证合作、银基合作挤出和取代的风险,而券商开展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以及“股权质押回购融资”业务,也让信托感到另一阵寒意。“一些之前成熟的业务被冲击很大,只是新业务的开展从总量弥补甚至超过了缩水的部分。”一位大型信托公司管理层刘先生表示。

  不过,相对于业务层面的冲击而言,信托业的担心是新政后不同的监管标准,会导致不平等竞争。目前,从业务准入、投资者条件、受益权流动、净资产管理、设立分支方面,对信托的管理都显得严格或者模糊得多。比如,证券、基金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只要事后报备就可以;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虽然也是事后报备制,但在实际执行层面上却经常遭到窗口指导。

  另外,让信托羡慕的还有证券公司营业部的渠道和网络优势,以及证券、基金、保险都可以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权力。这些对于信托来说,都面临严格的限制。

  “现在大家用的都是信托概念,但是却面对不同的监管部门、宽严不一的政策,不仅不利于竞争,对投资者的保护也不到位。”上述信托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让我建议,我认为信托法应该对信托制度下的业务进行统一规范。”

  修法在即

  2012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在上届信托业峰会上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信托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工作,同时进行有关信托配套制度建设的研究与法规修订工作,并即将开展修改信托法的工作。

  按照此上程序,目前正在进行的调研活动,以及7月底即将完成的调研报告,将有力推动《信托法》修法开启。

  吴晓灵曾表示,信托登记制度、信托税收将成为修法重点。她建议信托法增加对信托经营的规定,因为原有的信托法只规定了信托关系而没有对信托经营进行规定。

  今年6月份起,基金业首先迎来了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施行。在新的法律环境下,基金发行准入门槛将降低,投资者可选择的管理人范围大幅增加,基民购买基金的渠道将更加多样化,同时基民维权也将更具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使信托业面临挑战,但同时也蕴藏着机会,法律界人士认为,基金业的立法工作或许为信托业修法提供了契机和样本。

  此次在上海,11人小组在3天的调研活动中,先后共走访了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信托和华宝信托共6家单位。

  协会方面宣称,此次调研意在根据实地调研,充分了解相关单位、机构及投资者对于《信托法》实施效果及修改方向的意见,为推动《信托法》修改提供实证依据。此次整体调研报告将于七月底全部完成。

请输入提取密码×

注:请联系您的理财经理获取

温馨提示×
密码输入有误